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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2026年春季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
发布时间:2026-04-14   作者:   浏览:


四川美术学院创建于1940年,1981年获批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艺术学、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美术与书法、设计2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出人才、出作品”为特色,坚持“志于道、游于艺”的校训精神,现已建构“以美术学、设计学为两核,以艺术人文、影视动画为两翼,以建筑环艺和艺术教育为拓展”的办学格局,致力于为党和国家培养艺术领域领军人才和高级专门人才。

学校设有艺术学、设计学2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6年春季面向海内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 招收方向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111日后出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1. 博士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同等级别的奖学金;

2. 取得C1级以上“发表类”“出版类”“科研纵向项目”中任意1项(排名第一);

3. 海外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人员。

(三)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四)在站期间须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本校博士毕业生须跨一级学科申请;

(六)优先招收博士应届毕业生或无劳动人事关系的申请人。

三、申请流程

2026春季招收截止时间202658日,其中海外毕业的博士随到随面试。

(一)申请进站

申请人根据各流动站招收方向和计划,结合自身科研实际,选择1名意向博士后导师申请进站,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1

博士后申请表

3

附件1

2

博士后政审表

1

附件2

3

专家推荐信(2专家)

1

附件3(其中1位为本人博士生导师)

4

身份证复印件

3


5

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3

暂未拿到学位者提供答辩决议书及学位办同意授予学位证明

6

博士后进站申请支撑材料

3

科研成果相关支撑材料

注:国境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博土学位的申请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在进站时或进6个月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外籍人员可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1份。

申请人须邮寄申请材料到相应流动站地址,同时以“2026博士后—流动站名称—方向—姓名”的命名方式,发送电子扫描版至相应邮箱(见下表)。所有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对涉密材料应做脱密处理。流动站恕不退还申请人材料,对提交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进站资格。

流动站

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寄送地址

艺术学

袁老师

+86-023-65920051

ysrw#scfai.edu.cn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四川美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行政教学办公室

设计学

孙老师

+86-023-65920065

design#scfai.edu.cn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四川美术学院设计学院D107办公室

注:#替换成@

(二)考核面试

流动站审核申请人材料,经合作导师组研究后,通知申请人进行考核面试。

(三)进站审批

流动站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审定,确定拟进站人选。博管办通知拟进站博士后在“中国博士后”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待上级审批通过后向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

博士后准备相关材料,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按通知时间到博管办办理报到手续。

四、相关待遇

博士后基本薪资为20万元/年(税前),科研经费10万元,另缴纳五险一金、按学校规定提供人才公寓以及学校其他福利待遇。

五、出站考核

出站考核以评议答辩方式开展,博士后工作期满,完成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并取得相应学术研究成果,可以申请出站,出站条件如下:

(一)在站期间完成较高质量的博士后研究报告1

(二)在站期间新增以下四类成果之一: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C1级以上“发表类”学术成果1项;

2. 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C1级以上“出版类”学术成果1项;

3. 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D1级“发表类”学术成果(仅限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CD来源期刊)2项;

4. 取得经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与上述同等级别和数量的学术成果。

(三)在站期间主持获批D1级以上“科研纵向项目”1项或新增以下四类博士后资助项目之一:

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2. 重庆市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

3.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

4. 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

在站期间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教育部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计划、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任意1项的,可对(二)和(三)项出站条件不作要求。

上述学术成果等级评价标准按照《四川美术学院博士后人员学术成果基本评价标准》(附件4)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全职博士后须将组织、人事关系及档案转入学校。原则上不招收在职人员从事博士后研究,特别优秀者申请时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函;进站审批同意后,原工作单位须提供停薪停保证明,进站后纳入本单位人事管理范围。

(二)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为23,有关管理按照《四川美术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管理办法》执行。

(三)出站考核优秀的博士后优先以人才引进方式留校聘用。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四川美术学院博管办负责解释,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6-023-65921034



 

                                四川美术学院

                               2026415

附件【附件1:四川美术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博士后进站政审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专家推荐信.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四川美术学院博士后人员学术成果基本评价标准.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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