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四川美术学院涉国(境)外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活动申报表
申报单位(公章): 活动是否通过网络直播£ 是 £ 否
活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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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性质 | £报告会 £研讨会 £论坛 £讲座 |
举办形式 | 主办£ 承办£ 协办£ |
基本情况 | (包括举办方简介、经费来源、活动主要内容、参加人员范围等,可另附页) |
活动时间 |
| 活动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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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规模 |
| 展现方式 | (图文/视频等) |
活动负责人 |
| 经办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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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人 | 姓名 |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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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 (可另附页) |
主要内容 讲稿或提纲 | (可另附页) |
申报单位 审核意见 | (如涉及重大哲社活动,需按“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及程序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部(处、室等)务会审议通过)
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机关部门负责人审签: 年 月 日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意见 |
审签: 年 月 日 |
党委保卫部意见
审签: 年 月 日 | 创作科研处意见(★涉学术专业) 审签: 年 月 日 |
党委宣传部 意见 |
审签: 年 月 日 |
学校党委 意见 |
审签: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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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凡学术专业类活动须经创作科研处审批。
2.涉政治理论、国防安全教育、法律法规、心理健康、创业就业、校史宣讲、业务技能培训等活动无需创作科研处审批。
3.涉外嘉宾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护照首页复印件,港澳台嘉宾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大陆通行证件复印件。
4.相关部门盖章部分需按顺序逐一申请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