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集团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企业高素质干部人才储备,现面向应届生公开招聘管培生10人。
一、招聘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10人,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年龄、专业素养、教育经历等,毕业时能取得学校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026届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2024届和2025届毕业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单位和公众的,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资格条件
(一)应届毕业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院校及建设学科专业(“双一流”高校所属的高校独立学院、网络学院、联合办学以及委托培养等毕业生不认定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法学五院四系(法学类专业)。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以上综合性荣誉和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及参加过国家级、省级项目研究和学术竞赛获奖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
2.要求提供以下应聘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在校成绩单、学校班(团)委和社团等任职、实习证明、个人简历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材料如荣誉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2)近期2寸彩色电子版照片1张。
3.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4.应聘者须扫描下方报名资料填报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报考人员若未按要求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无效报名,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请保持手机畅通,考试等招录相关信息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
6.联系方式
(1)报名资料填报二维码: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17时止。
(二)资格审查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进行综合量化打分,评分项包含学业成绩、政治面貌、学生干部任职、综合荣誉等。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初面、复面环节。根据量化评分按1:5比例推荐进入初面,若不足1:5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初面。根据初面整体评估情况按1:2比例推荐产生进入复面人选,初面成绩不带入复面。面试合格分为70分,未达合格分,不列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组织进行体检。在此环节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不合格者,可视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本人放弃或不合格者,可视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进行考察和体检。
(六)公示
公司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面试入围名单、最终成绩、拟录用人选等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招聘岗位的将正式聘用;不胜任招聘岗位的将予以解聘。
五、培养体系
实行“双导师”培养机制,结合管培生专业特长,为每位管培生配备“成长导师”和“业务导师”。通过阶梯式培养路径,推进三年培养计划,划分为适应期(第1年)与成长期(第2-3年),培养内容包括集中岗前培训、集团本部见习、基层一线实践及多形式岗位锻炼,赋予管培生多岗位轮岗、上挂下派、参与重大项目等丰富实践。
六、薪酬及福利待遇
聘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执行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
七、招聘工作的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金华市城市发展集团纪委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579-83211060)。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城市发展集团党建人事部(联系电话:0579-82827751)解释。
金华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jhrcsc.com/articles/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