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建设以及财务支持战略、决策、风险防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招标采购、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内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务、资产、采购、内控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
2.负责统筹办学资源(资产资金)的筹集、整合、配置、考核、调整,为学校战略、决策提供资源(资产资金)保障。
3.负责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报告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资产报告,开展财务监督和财务分析,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资金、资产绩效评价。
4.负责学校各项收入和费用的核算和各类资金的结算(包括工资、奖金和各类资助金的发放)工作,代扣代缴各项税费,接收各类捐赠资产,负责各类票据的管理;监督指导各类项目资金预算立项和预算执行。
5.负责国有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负责报备、报批和审核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以及出租出借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完善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并协调、监督组织实施,保障资产安全、维护资产配置秩序。
6.负责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联系市级集中采购工作,负责校内集中采购(含代理采购)执行,监督指导校内分散采购工作;负责处理招标采购工作质疑,协助处理招标采购工作有关投诉。
7. 负责财务、资产、采购、含经济合同的归档、查询工作;负责财务、资产、采购信息系统和资源库建设和维护,以及与其他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共享工作;负责财务、资产、采购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8. 负责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相关政策宣传、培训。
9. 承办学校和党委交办的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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